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复工复产工作指导。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加快复工复产是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各区、县(市)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复工复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在复工条件复核、实名制工作、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和混凝土供应方面,积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助力美丽杭州建设,为今年我市建筑业开好头、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对复工复产工作检查。按照“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原则开展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表彰奖励工作。2月15日(含)前复工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复工当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监管权限对在建工程复工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在检查复工条件时,结合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以系统数据为准),同步核实实际用工量是否达到节前正常用工量。市本级监管项目直接向市建委申报,报告直接发送到市建委电子邮箱。
三、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区、县(市)建设局在2月15日下班前将本辖区内复工项目清单报市建委。各地在推动在建项目复工复产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也请报送市建委。
联系人邵嘉骁,联系电话:85254264,电子邮箱:jwscc@sina.cn
附件:1、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报送表
2、施工企业申请书
特此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7日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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